連4天站在牙醫診所舉牌「害人牙痛10年」 法官罰他1萬元
2025-08-15/聯合報/記者王聖藜
陳姓男子多次在牙醫診所前佩掛「害人牙齒痛10年」紙牌,於診所前抽菸、吐痰,影響診所業務,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移送法辦;台北地方法院審查,認陳有藉端滋擾公共場所之實,裁定罰鍰1萬元。可抗告。
台北市警大安分局移送說,陳不是牙醫診所的病患,今年6月5日14時、6月11日16時、6月16日16時、6月17日16時四次在大安區仁愛路4段某牙醫診所前騎樓於胸前佩掛「害人牙齒痛十年,庸醫大賺黑心錢」的紙牌站立。
陳站立在診所門口外,一邊抽菸、一邊吐痰又亂丟菸蒂,也對診所的客人及路人說話,以引人注意,警方認為陳有滋擾行為,將他移送法辦。
法官審查認為,陳的行為擾及進出診所人員或客人,也滋擾診所前騎樓的安寧秩序,造成難以維持或回復程度;陳不是診所病患,卻多次藉特定事端擴大發揮,已逾越一般社會所容許的合理範圍。
裁定書說,陳影響路人、病患及診所員工日常生活,以遂妨害公共秩序、擾亂社會安寧的潛在目的,該當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要件,要依法論處。
【新聞來源:聯合新聞網】